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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商法》出台 关注网拍主体资格
2018-11-23 15:58:30   来源:     作者:  点击:

新《电商法》出台 关注网拍主体资格
2018年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国拍卖》记者采访了参与该部法律立法工作的专家、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咨委委员邱宝昌。他认为,对于方兴未艾的网络拍卖活动的主体资格问题,新发布的《电子商务法》中有三个方面值得关注

历时五年《电子商务法》终落地
 
历经五年、四审、三公开,这部历经坎坷并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法》终于落地了。
2018年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全文共七章89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电子商务法》获得通过,对于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以及正确处理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其最大的亮点在于,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其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在法律层面对于电子商务行业给予了积极发展的明确政策定位,并对于线上和线下商务活动的关系也给予了公平对待和促进融合发展的明确定位;同时, 提出地方政府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 在法律层面反对政府对行业过度干预。
 
网拍经营者应尽快取得拍卖经营许可
 
随着法案落地,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有了一部专门法,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对此,《中国拍卖》记者采访了参与该部法律立法工作的专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咨委委员邱宝昌。他说,“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有助于营造更加有序,更加公平、公正的良性市场竟争环境,对于方兴未艾的网络拍卖活动的主体资格问题,他认为新发布的《电子商务法》中有三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关注适用范围。《电子商务法》第二条规定了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并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界定为电子商务。同时,《电子商务法》第二条又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是“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 不适用该法,其中并未排除拍卖服务。因此,网络拍卖活动应同时遵循《电子商务法》和《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关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公平竞争的原则。电子商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同时,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据此,从事网络拍卖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取得商务部门颁布的拍卖经营许可,涉及文物拍卖的,还应取得文物主管部门的文物拍卖许可。
三是关注电子商务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网络拍卖活动的法律责任。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据此,他建议,电商平台自营提供网络拍卖服务,或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网络拍卖活动的,应在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前尽快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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